温农林发〔2008〕41号
关于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百村”
示范和创最高亩产纪录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抓好今年粮食生产,深入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掀起“比示范、比单产、保总量”的生产热潮,利用有限耕地资源,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生产的通知》和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百村”示范和创最高亩产纪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以实施高产竞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种粮效益为目标,以依靠科技推进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坚持优质与高产兼顾、高产与高效并重的原则,把政府推动和农民群众自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生产示范,着力构筑有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机制,全面提高全市水稻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的到位率和覆盖率,实现示范区水稻单产比周边农户提高5%以上。
二、主要内容
1、重点示范的水稻高产优质品种。早稻品种:嘉育253等;常规晚粳稻品种:秀水09等;杂交晚粳稻组合:秀优5号等;籼粳杂交晚稻组合:甬优6号、甬优9号等;糯稻:台糯1号。
2、重点示范的水稻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以水稻强化栽培、单季晚稻“五改”栽培等为主的高产栽培技术,以水稻直播、免耕直播、抛秧等为主的轻型栽培技术,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稻鸭生态共育技术,水稻防病健穗技术,肥药减量控污增效技术,无公害富硒稻米生产技术,机械插秧等。
三、活动安排
1、“百村”优质高产示范。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2个种粮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高产示范户。将“百村”优质高产示范与科技入户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优先选择科技示范户作为高产示范户。示范田面积1~3亩,要树立小型标牌,注明:标题(温岭市水稻“百村”优质高产示范)、农户姓名、品种、面积、技术名称、技术指导人(镇(街道)责任农技员)、地点等,还可标注播栽期、播种量、种植密度、施肥水平等技术指标,便于周边农户学习。
2、高产示范方竞赛。各镇(街道)在本辖区遴选出1-2个示范方参加全市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示范方要符合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政策落实,措施有力;要建立示范方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2)水稻品种选择以上确定的重点示范品种。
(3)选择2~3项重点示范的水稻优质高产节本增效技术作为主要示范技术。
(4)连片种植,示范方面积早稻100亩、晚稻200亩以上,方内设立面积1亩以上的高产攻关田5块以上,并开展相关试验。
(5)方内做到统一品种、统一栽培技术、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机械化作业,具有较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6)示范方田头树立标牌。标牌上注明:标题,水稻类型、品种、面积、产量指标,主推技术,主要技术指标,项目来源(温岭市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技术依托单位,实施地点,实施单位,技术指导专家,项目负责人等。
(7)交通方便,辐射带动作用强。
(8)为鼓励油菜和春粮等作物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促进技术创新,提高我市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将油菜、春粮优质高产示范方纳入高产示范竞赛范围,面积要求连片200亩以上。
3、创最高亩产纪录活动。凡本市内水稻种植面积1亩以上的种粮农民(包括示范户和示范方内攻关田)、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均可申报。创最高亩产纪录分为早稻、双季稻和单季晚稻三项。双季稻的连作晚稻需与早稻在同一田块。
四、竞赛程序
1、制定方案。各镇(街道)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建立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户、示范方,填写“2008年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户情况”和“2008年粮油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申报表”(附件1、2)。创最高亩产纪录申报者需填写《2008年温岭市亩产创最高申报表》(附件3)。
2、申报时间。春粮(油)示范方实施情况和早稻示范方申报表、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备案;“百村”示范户和晚稻示范方上报时间为5月20日前。申报创最高早稻亩产纪录的,截止时间为6月底,申报创最高晚稻亩产纪录的,截止时间为9月底。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3、认定办法。对于上报的示范方、示范户和创最高亩产纪录户,各镇(街道)组织人员在各季收获前,进行评比。申报市级一、二等奖的示范方,市级优秀“百村”示范活动示范户,估计亩产早稻在500公斤、单季晚稻在700公斤、双季稻在1200公斤以上的创最高亩产纪录户,收获前由镇(街道)向市农业林业局提出验收(测产)申请,由市农业林业局综合上报的情况,组织专家组,按照有关办法进行验收(测产);对创最高亩产纪录测产超浙江省纪录和台州市竞赛目标的,将报送浙江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办公室和台州市有关单位;对未超浙江省纪录和台州市竞赛目标的前三名将进行实割验收。
五、奖项设置
1、“百村”示范。对列入“百村”示范活动的示范户,将免费提供示范田种子;对镇(街道)级优秀示范户(比例20%),将给予每户奖励200元;对市级优秀示范户(比例5%),将给予每户奖励800元。
2、示范方:对竞赛评选出的优质高产示范方,实行“以奖代补”:一等奖3个,奖金各20000元;二等奖6个,奖金各10000元;三等奖10个,奖金各5000元。
3、创最高亩产纪录:挑战浙江省纪录成功的,省农业吉尼斯委员会办公室每个纪录分别奖励10000元,再配套奖励10000元。获台州市单产冠军、亚军和季军的,台州市分别奖励5000、3000和2000元,再分别配套奖励5000、3000和2000元。对于未成功挑战浙江省纪录和创台州市单产最高,且单产超(早稻500公斤、单季晚稻700公斤、双季稻1200公斤)的农户,前三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土地资源缺乏,人增地减的矛盾比较突出。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千方百计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增加粮食总量,是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各镇(街道)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扎实推进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工作;增加粮食生产投入,调动农户种粮积极性,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实现粮食增效。建立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技术指导组,将竞赛活动纳入镇(街道)农技干部和村级组织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做到镇(街道)有示范方,村有示范户;对各镇(街)组织动员业务骨干,发挥各自技术优势,积极参与示范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措施有力、运作高效、上下联动的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工作促进机制。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着眼全年粮食优质高产,根据示范竞赛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发动水稻主产村和种植大户积极参加,做到镇(街道)有示范方,村村有示范田。组织技术力量深入基层,为农民群众开展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市农业林业局将与各镇(街道)上下联动,及时组织供应水稻良种,搞好良种良法配套服务;开展病虫草害监测预报,定期发布病虫草发生信息和防治方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对市级重点示范方,选派技术人员蹲点办方,做好苗情观测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和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活动,整合技术力量,提高示范活动实施水平。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市农业林业局将通过温岭农经网、农民信箱、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示范方宣传,扩大影响。各镇(街道)要在示范方田头树立醒目的牌子,标明应用的品种、技术、目标产量、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等。组织农技人员、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考察交流,邀请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以增强示范方的辐射带动作用,努力营造进一步提高发展粮食生产氛围。
附件:1、2008年粮油优质高产示范竞赛示范方基本情况表;2、2008年水稻“百村”优质高产示范农户基本情况表;
3、2008年温岭市创造(挑战)水稻高产最高纪录申报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示范 竞赛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台州市农业局,市府办,市财政局,蒋招华副市长。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