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农林发〔2008〕68号
关于切实做好
粮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农民种粮有合理收益,今年,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大幅度增加了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重农扶粮政策。但从各地了解情况看,目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知晓程度还不够。当前,正值早稻移栽和单季稻即将开始播种的关键时期,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粮食扶持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召开会议、进村入户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各级政府的种粮扶持政策,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
根据各级领导的指示,镇(街道)要把各级出台的粮食扶持政策,包括国家、省级和市级扶持种粮政策(见附件),结合本镇(街道)的配套政策编印成明白纸或卡片,于5月10日前张贴到村、分发到每家每户、宣传到人。并将印发明白纸(样张)、数量及到户情况于5月10日前报我局。省、市等部门将在接下的检查中重点抽查。
附件:2008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明白纸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粮食 政策 宣传 通知
抄送:市人大办,市府办,
蒋招华副市长。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5月4日印发
(共印22份)
附件:
2008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明白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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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内容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元/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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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补贴 |
水稻良种补贴 |
所有种水稻农户 |
10-15 |
早稻每亩10元,中稻(单季稻)、晚稻每亩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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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种粮补贴 |
早稻普惠制补贴 |
所有种早稻农户 |
20 |
按照种植面积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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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直接补贴 |
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大户等 |
20 |
补贴对象还包括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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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品种良种补贴 |
种植由省核定的分县水稻补贴主导品种的农户 |
10 |
温岭市:嘉育253,甬优6号,秀水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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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种粮补贴 |
早稻普惠制补贴 |
所有种早稻农户 |
20 |
按照种植面积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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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直接补贴 |
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大户等 |
20 |
补贴对象还包括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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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品种良种补贴 |
种植由省核定的水稻补贴主导品种的农户 |
5 |
早稻:嘉育253,晚稻:甬优6号、秀水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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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走出去补贴 |
到省外产粮区建立稳定粮源基地的本市企业或种粮大户 |
20 |
符合承包期三年以上,生产粮食反销本市等有关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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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购置补贴 |
购买用于粮食生产机械的农户 |
购机款1/3 |
按有关规定和项目购买农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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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两级共同补贴 |
水稻机插作业补贴 |
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含油菜机械化收获)的农户 |
40 |
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按亩次进行补贴,省财政占40%,市财政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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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贴 |
纳入病虫统防统治面积全季在300亩以上的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户 |
40 |
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按种植面积进行补贴,省财政占40%,市财政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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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政策性保险 |
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 |
200或400 |
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75%的保费补助,省财政占40%,市财政占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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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配套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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