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农林发〔2008〕29号
关于下发《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农林窗口
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制度的通知
农林窗口(行政审批科):
为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群众多跑窗口现象,农林窗口以工作创新为出发点,开展承诺件行政审批项目先踏勘后受理的工作方法,特建立《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望农林窗口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附件: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 。
二○○八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农林窗口 行政审批项目 前踏制 通知
抄送:市办证中心。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农林窗口
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
为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群众多跑窗口现象,农林窗口以工作创新为出发点,开展承诺件行政审批项目先踏勘后受理的工作方法,特建立《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现将制度制订如下。
1、当窗口工作人员接到群众用各种方式提出要报项目时,工作人员就必须问清和记录是什么项目、地点在哪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等。
2、窗口可在无特殊的情况下当天下午或第二天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取证、记录。
3、踏勘时,首先要认定此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及地方政府规定允许范围的;如是政策允许范围的,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当场逐项一次性列出该“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表”,并交给办事群众,请办事群众按照清单内容准备材料,择日到农林窗口办理项目受理和审批手续。如果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不予立给“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表”。
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的建立后,将作为一项新的工作措施,本制度要求局属各有关科室、站积极配合农林窗口(行政审批科)工作,目的使行政审批办事流程得到再进一步缩短,工作效率会提高到60%,办事群众也会少跑1——2次。望农林窗口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附表: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表”
2008年2月28日
附表:
农林窗口行政审批项目前踏制“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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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个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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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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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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