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农林发〔2006〕337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农业林业局法制宣传
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温岭市农业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法制 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台州市农业局、林业局、温岭市普法办、法制办、综治办。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70份)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法制宣传教育
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上级农林主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温岭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温岭和平安温岭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深入开展农林法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和本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为现代农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本部门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三农”的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提高和扩大农林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本着农林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三农”、服务于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为促进农业林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平安温岭、法治温岭”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林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立足于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制素质和维权意识,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开展农林法治宣传教育,从着力解决“三农”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大力普及农林法律知识。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根据实际,针对不同的阶断、不同地域、不同对象的特点,研究确定农林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日、宣传月,一季不少于一法宣传等活动,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求实创新,与时俱时。针对农业林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本部门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等不同群体对农林法制宣传教育的不同需求、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林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农业林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农林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园林绿化、种子管理、森林防火、农林技术推广和动植物、森林、耕地资源保护为重点内容并开展多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积极推进生态高效、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植物检疫、种畜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农村土地、山林承包、农民负担、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保障农民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
(四)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资、木材等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和农林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农资市场。
(五)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六)加强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要进一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温岭部署,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治林进程,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坚持正常性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农林普法和农林执法互相促进。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林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主要是本部门干部职工、农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重点对象是本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局领导成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局领导成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局领导成员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林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管理、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林业执法机制。
(四)着力于提高本部门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农林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法治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参加学法和法制教育考试活动、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类农林技术推广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林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服务推广和行政管理活动。
(五)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林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六)着力于提高农村干部和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依法办事和广大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以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为载体,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安排
“五五”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五五”普法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制定可行的规划和方案,积极参加普法业务骨干培训,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总结检查阶段: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各分管线领导和科室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行动,抓好分管业务线上的普法工作。“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后,要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好农林法制宣传教育经费。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支局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讲法,以局领导成员、法制、执法人员为主体的农林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并加强自身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这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成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农村农林法律方面的普法宣传骨干,为普法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四)争取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农林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科室站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