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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 2008-08-25

温农林发[2004]260

关于印发《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

城南镇、石桥头镇人民政府:
为使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规范、有序、扎实地开展,确保结构调整取得实效,现将《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农业林业局。
附件: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
                          00四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水库   结构   调整   办法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林先华副市长,各指导组成员。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4127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湖漫水库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实施办法》
  为改善湖漫水库生态环境,加强库区水资源保护,帮助当地群众致富,市政府决定加快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漫水库库区发展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施范围
本办法实施的村为城南镇山岙村、横溪村、坑洋村、堂前村、叶家村、彭家村、林岙村;石桥头镇上洞桥村、下洞桥村、陈岙村、阮岙村。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的土地,以市财政局登记在册的3910亩面积为准。
二、            实施要求
1、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应从有利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减少农药、化肥对库区水体的污染为出发点。为此,只对发展杨梅、柑桔、枇杷等多年生经济作物予以扶持。
2、计划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的村,要将调整的地块和实施方案(附规划图)上报所在镇人民政府,镇政府在实地核实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并于1230号前上报市库区农业结构调整指导组。
3、基地建设应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每个村都要相应地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以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基地建设要集中连片,统一规划,统一种植。基地建立后的管理方式,各村可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管理质量必须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建设标准。
三、            技术要求和建设标准
基地建设要全部采用良种,并符合矮化、密植、早结、丰产的要求,苗木全部用一级苗。种植密度:杨梅亩栽5060株,一般行株距4米×3米,其他果树亩栽6080株,一般行株距3米×3米。种植前先挖穴,种植穴要求0.5米见方、深0.4米。种植当年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并要求抚育(包括除草、松土、施肥)两次。此后四年,每年均按苗木保持率95%以上,树冠平均直径分别达0.5米、1米、2米以上进行验收。
四、            检查验收
在享受市政府补助的5年时间内,每年10月份由市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指导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本办法规定要求的为合格,并由验收组将验收合格面积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按温政办发[20041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            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基地建设所需的苗木、农资及基地管理。各村要将补助资金集中使用,不得发放到户,但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群众监督。
 
 
                                      00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