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文件
温岭市监察局
温岭市财政局
温农林发[2006]196号
关于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经过市、镇(街道)、村三级的共同努力,已出现良好的局面。但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各种新情况也随之出现,这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浙江省农业厅、监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浙农经发[2006]3号)以及市农办、农业林业局《关于印发〈温岭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等十二项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温农办发[200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实现“制度健全、管理民主、公开规范、群众满意”的财务管理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领导
规范村级财务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是规范村务公开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农村经济、保持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当前农村的诸多矛盾,如农民负担、土地纠纷等问题,最终都要反映到财务问题上来,如果解决不好,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为此,各镇(街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联村干部共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水平
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要力争通过2年努力,使所有村的财务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主要从二个层面上展开,一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规范化标准见附件一)。这个层面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点。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主要是做好监督、审查、核对,并及时做好会计核算。二是村一级(规范化标准见附件二)。这个层面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的落脚点和难点。在村财务负责人的主持下,由村财会人员搞好村级财务日常基础性工作,建好日记账、明细账。各镇(街道)要选择1至2个工作基础好的村作为镇(街道)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镇(街道)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三、加大监督力度,努力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民主监督是规范村级财务的有效手段。各镇(街道)要加大监督力度,要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列入对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的作用,重点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程度、各个环节的民主程度,以促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要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小组的作用,确保广大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对财务预决算、重大财务事项等,必须做到村两委会集体研究,社员(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街道)农经站备案。村财务监督小组对本村的收支票据实行逐笔审核,由村财务监督小组长加盖村财务监督章后准许入账。按照规定内容、形式、程序、时间搞好村财务收支按季(月)上墙公布,年终村级财务清理结果上墙公布,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开展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搞好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市、镇(街道)两级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典型案例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是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关键。镇(街道)农经站是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专门组织机构,必须设置好、健全好,并在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农业林业局的指导,并根据农经管理工作任务,对站内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岗位职责,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要保持农经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宜擅自变动其工作岗位。各镇(街道)要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经费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村出纳员也要相对保持稳定。在加强对农经人员、代理会计、村出纳员进行政策和业务辅导的同时,也要对村主要干部、村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开展财会制度培训。在制订考核办法、健全考核机制的基础上,镇(街道)要定期对代理会计和村出纳员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以增强工作责任心,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附件:1、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
2、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村 财务 管理 意见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经营管理处,台州市农业局,台州市农经总站,温岭市民政局,林成辉副书记,林先华副市长。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一:
镇(街道)会计代理机构村级财务管理
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
一、组织机构建设
1、各镇、街道建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2、镇(街道)代理会计人员落实,数量充足,从业时间和报酬合理,职责明确,作用明显。
3、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经费有保障。
二、结报审核
1、结报时必须使用现金结报单,代理会计和结报人双方签字后各存一份。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统一收款收据存根,审核一致后在收款收据存根联盖上“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审核章”;审核支出票据,做到所有结报入账的支出票据规范、用途明确,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齐全(严格按照村级财务分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签章,对手续不完备,记载不明确的票据,要重新补办手续;对不规范、不合法的票据一律拒报,并设簿登记。核对银行存款,并将银行存款对账单附入当月的记账凭证中。
3、结报审核时,对收入来源不清、支出用途不明等的票据,当面向村结报人员了解问清;对有异议的票据,及时上报镇(街道)农经站,并设簿登记。
三、会计核算
1、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以村为单位建立总账、明细账,设置好会计账户。
2、正确编制记账凭证,做到内容完整、分录准确、按年(月)连续编号。
3、规范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记账及时、摘要清楚、数字准确,并按规定方法更正记账错误。
4、搞好月结、年结和收益分配,编制好会计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
5、定期对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对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物资、货币资金、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6、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并统一使用浙江省农村经营管理软件。年终时,必须打印出总账和明细账等。
四、财务监督
1、代理会计要深入到村全面了解所代理村经济情况,如集体资产承包和基建工程发包等情况。提倡代理会计之间交叉审核,以提高会计监督的有效性。
2、指导代理村搞好财务预决算编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未有结算。
3、定期核查代理村现金、银行存款,每次结报与出纳核对现金、存款账,每半年至少一次突击盘点出纳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纠正。为强化村集体货币资金监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预留印鉴。
4、督促并参与代理村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及时作出处理。
5、督促代理村规范票据管理,加强对各村收款收据的领取、使用、注销及保管的督查。
6、督促代理村按规定签订好各类合同,并负责收齐涉及代理村当年收支的各类合同、协议(复印件),作为会计核算依据。
7、督促代理村落实好基建工程招投标等管理制度,严格按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竣工验收手续支付工程价款,并取得正规的工程结算票据。
8、督促代理村出纳加强村级货币资金管理,指导村出纳按规范要求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9、加强对库存现金、招待费等的动态监控,每月向农经站长、分管领导和代理村通报情况。
10、及时向村反馈财务收支情况,并按时督促村级财务清理,搞好财务公开,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及时、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群众满意。
11、积极配合市农业林业局搞好财务审计。
五、档案管理
1、代理村的各类合同(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等资料统一分村保管,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装订整齐。每年3月底前,应将上年度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2、加强电脑数据库的维护与管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对硬盘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光盘)备份,并注意防火、防水、防尘、防磁;定期检查软盘(光盘)的有效性及时更新,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
3、建立财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会计档案调阅应建立登记簿,并有调阅手续和记录。
5、会计档案在镇(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保管期满,经审计后逐年移交给村存档保管,会计档案移交要有移交清册,并办好移交手续。
六、自身建设
1、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政策,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2、建立健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岗位责任制上墙公开。
3、按照要求准时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在镇(街道)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及其工作活动。
4、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会计职业道德,不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附件二: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标准
一、财会队伍建设
1、村级应配备财会人员,包括村出纳(村助理会计)和保管员。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财会人员。
2、村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如确需变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3、按规定程序产生村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村两委成员、财会人员不得担任财务监督小组成员。财务监督章由村财务监督组长保管,监督小组成员不正确行使监督权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或长期外出的必须按规定程序调整。
4、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集体利益不受侵害。
二、制度管理
1、制订简明健全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或实施意见并上墙,并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2、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编制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预算方案和申报工作。
三、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1、落实群众对村级财务的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村级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和大额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将合同及工程结算清单复印件作为会计核算附件。
2、实行村级财务分级审批制度。根据财务管理规范化的要求,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审批”、联章联签审批、村两委讨论审批、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审批原则,限额授权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
3、村级财务收支在报账前必须经财务监督小组对收支票据逐笔审核,对符合制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的凭证由村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加盖村财务监督章。对手续不完备,记载不明确的票据,要重新补办手续;对不规范、不合法的票据一律拒报,对有异议的票据村财务监督小组有权提请社员(村民)大会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作一次全面清理,村主要干部对经济问题及时抓好处理兑现。
5、村财务收支按月(季)公开,上墙公布的时间统一确定为下月(季)月初的10日;村级财务年度清财结果上墙公布,确定统一公布日为下年3月28日。财务公开表由村出纳或财务监督小组长负责张贴,财务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
5、财务公开要按市规定格式和程序公布在固定上锁的公开栏中公开,并在公开栏旁边配备财务公开意见箱。财务账目公布后,应组织有关人员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并解答疑问。
四、票据管理
1、村所有收款事项,必须使用农业部门监制的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严禁使用自印或自购的收款收据。
2、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村出纳员向镇(街道)农经站购买,每次一般限购一本,并实行验旧换新制度,因特殊用途需要领购多本的,必须及时交回检查存根并销号。
3、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仅限于村经济合作社使用,其他任何企业、单位、个人都不得使用。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由村财会人员填开,票据的记账联应全部纳入村级账内核算。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必须联号联本使用,作废票据要全份保存,并应注明“作废”字样,同时要在结报单上注明作废号码。
4、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存根联由镇(街道)存档保管。
五、资产管理
1、一切现金收付应由出纳员负责经办,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2000元以下,超限额部分应及时存入信用社或银行。经济业务往来较多或特殊偏远的村,经镇(街道)批准核定,可适当提高限额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要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规定,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
2、村经济合作社要按银行账户的开户规定,必须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按规定使用转账结算,取消多头开户。实行支票、印鉴分开保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财务负责人或村文书保管,推行由代理会计预留印鉴。村级集体经济为了获得较好的资金收益,可以按规定办理单位定期存款。不准将集体资金出借和经济担保。
3、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内部往来款项。因公外出需预领现金,须经村财务负责人批准。公务完毕后七天内结清。因特殊情况,对预付、垫付款等抵现票据一时难收回的,要及时结报,纳入账内核算,使村结报后账款一致。
4、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条款齐全,内容完整,手续完备,定期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到期做好结算兑现工作。
六、会计核算
1、村出纳负责本村各项收入的开票、收款,以及日常开支票据的收集、整理、传递等一系列会计事宜。
2、村取得的支出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和财政部门、农经管理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凡个别支出无法取得对方正规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必须由对方出具普通收据或支出证明单。
3、村内每张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或事由,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分别签字,并加盖财务监督章。
4、村出纳要认真按规范要求记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银行存款要按会计制度规定,分开核算。凡收入款项必须在当月内结清入账,支出发生后要在当月结报入帐,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在二个月内结报入账。村出纳要登记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明细(备查)账簿,并定期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产品、物资由保管员保管,搞好出入库核算。
5、村出纳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结报收支凭证。结报时必须使用现金结报单,并随带现金、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存根和银行存款对账单等资料。年终,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承包欠款等应收款项和未付村干部误工补助等应付款项,办好凭证手续,向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结报,纳入账内核算。
6、各类承包合同(协议)、现金存款日记账、以及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明细账等会计资料统一由村出纳保管,做到内容齐全、归档及时、装订整齐。每年3月底前,应将上年度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及时移交村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