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文件
温岭市委宣传部
温岭市司法局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温农林发〔2006〕349号
关于印发《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
工程”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岭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温岭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若干规定》和《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规划》,由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农业林业局决定在“五五普法”期间实施温岭市“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现将《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实施,各市直属单位积极给予配合。
附件: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
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温岭市委宣传部
温岭市司法局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法制教育 农民学法维权 规划 通知
抄送:台州市委宣传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农资环保工委、台州市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温岭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
工 作 规 划
为配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平安温岭”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根据《温岭市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温岭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若干规定》及《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特制定“五五”普法期间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则。
一、目的意义
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温岭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若干规定》(温市委办[2006]76号)明确提出“开展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提高农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制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也是农村法治建设的主体。农村基层干部即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又是农村法治建设的组织者。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培育新农村建设合格主体的有效途径,是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建设的基础工程。通过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有序推进。
二、指导思想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以“五五”普法和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以及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的,努力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通过五年时间,组织全市涉农部门干部、农村基层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经营单位骨干和从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系统地开展“三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通过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动员全市农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创新“三农”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农村经营管理规范化建设、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农业支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村民自治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多渠道促进农村健康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长期增收,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快又好、和谐协调发展。具体目标:一是让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使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二是让各涉农部门、农村基层组织以“三农”发展为本,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依法保护新农村建设主体,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三是让涉农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广大农民群众能够自觉地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参与市场竞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原则
在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整个活动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是坚持整合资源与创新机制相结合。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涉及到全市农业、农村多方面的工作,要紧密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各相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整合农村法制建设资源,创新农村法制教育工作新机制、新方法。做到政府引导、农民自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整体推进。
二是坚持服务产业与服务全局相结合。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涉农部门要从服务农业产业,切实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努力提高农业效益和综合竞争力,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的角度出发,重点开展涉农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从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让他们更多地学习与他们实际工作与生活所需要的法律法规知识,从整体上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角度,开展学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坚持集中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开展“百万农民学法维权”,首先要从学法上下功夫。因此,要采取集中学习辅导与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相结合。要利用冬闲、农闲时节组织农民集中辅导。要针对不同季节开展相应的涉农法律知识宣传,使他们能够把学法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何维权相结合。
四是坚持教学形式与文艺娱乐相结合。对法律知识内容的宣讲也要创新教学方式,可以采用集中教学的方式,强化知识巩固;也可以结合学法维权实例,开展寓教于乐的方式,采用各种文艺娱乐表演方式,把农民学法的形式搞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五、主要任务
(一)重视规划制定
我市涉农部门和各镇(街道)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时,要着重把握“把服务农民作为普法工作出发点”,从“着力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角度,把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作为各自“五五”普法规划的重点。除了帮助农民学习培训农业生产科技知识和转产转业基本技能外,更应该让他们能够享受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素质,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和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要结合新型农民培训和农村干部学历教育,重点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法制培训工作。从着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逐步提高家庭的法律意识,不断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结合起来,融入到创建“民主法治村”、“平安村”和“文明村”工作之中,着力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学法内容和要求
帮助广大农民学法,是组织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的基础。要从目前我市农民文化知识结构的现状和实际需要选好学法内容非常重要。在开展学法、普法过程中,力求全面但又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组织专门、专业人员精心选编普法教材,制定农民学法、普法教学大纲,使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一般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培育他们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
在“五五”普法期间,农民的学法要围绕以下主要内容:一是以人为本、村民自治、妇女权益、民主法制等农民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农村经济发展科技促进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规范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四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村级经济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五是基本农田保护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法律法规;六是重大动植物疫情特别是人畜共患方面疫病疫情防控方面的法律法规;七是建设生态农业、美好家园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八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部门协作
市农业林业局要积极主动地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人大相关委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实施,制定好适合本市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加强对镇(街道)开展“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整体推动本市“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有效实施。一是组织选聘宣讲骨干,成立“农民学法维权宣讲团”;二是明确教学和宣传工作计划,明确试点镇(街道)、村;三是集中培训镇(街道)、村两级领导干部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涉农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四是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开展涉农法律知识宣传,推进农村法制建设;五是及时总结宣传开展“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先进事例和经验;六是指导和督促本市“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平衡、协调发展。
镇(街道)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具体组织实施好“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开展。镇(街道)的农办、宣传、综治、司法、文教等组织要积极参与开展农民学法、普法活动。
村级组织的党支部和村委会,要结合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参加学法活动,共同努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要结合“民主法治村”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让广大农民通过学法,提高素质,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和市委党校及各新闻单位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我市“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实施有序推进。市、镇(街道)各级财政要保障农民学法活动经费,并列入加强农民基础教育和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的项目经费中。
要利用农业信息网站和农村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科技专家的特长,结合实际,把比较单调的学法、普法过程搞得形象、生动。要针对农民的特点,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录像、法制漫画等生动活泼、通俗形象、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运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市级“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组织机构,要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导,各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顺利开展。要分阶段对各镇(街道)开展“农民学法维权”情况进行总结,把各镇(街道)好的典型经验和事例认真总结、宣传推广,不断推动农民学法维权活动的开展。
六、工作步骤
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时间跨越五年,总体分为筹备启动、全面推进、总结完善三个阶段,必须做到总体谋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第一阶段为筹备启动
2006年是“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启动年,主要任务是做好筹备与计划启动。具体工作有:
1、成立工作机构,确定专、兼职负责人员;
2、起草和论证、送审规划方案,把“百万农村学法维权工程”的实施计划列入市委、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3、明确任务,分级落实安排计划经费;
4、确定师资,选编具体的学法宣传资料;
5、由市级有关部门联合签发“温岭市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规划正式文件,举行实施“温岭市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启动仪式;
6、组织各级宣讲骨干集中学习培训;
7、在全市新型农民绿色证书培训中,增加农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内容。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
2007年“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任务是确定试点镇、村,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广提供典型。
1、制定年度学法维权工作计划;
2、全面培训镇(街道)和村级宣讲骨干;
3、组织选编我市农民学法维权材料;
4、在全市确定有关镇、村开展农民学法培训试点。
5、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2008年“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实施计划,加强对面上“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指导督查。
1、制定年度实施工作计划;
2、总结分析农民学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3、总结试点经验,指导面上学法、普法工作。
2009年度的“农民学法维权”工作任务是继续做好面上实施,深入面上学法普法工作。同时,开始研究考核验收方案,全面开始做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实施效果的评估与总结。
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
2010年度的“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任务是明确总结考核标准,总结表彰先进,为今后开展农业、农村普法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新办法和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