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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 2007-04-11
温政发〔2007〕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2006年,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粮食问题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积极出台了粮食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狠抓粮食播种面积的落实,粮食生产连续三年恢复性增长,实现了自2002年以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单产、总产的新高,获得了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的称号。但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完善,面对当前种粮成本连年上升、种粮大户租地困难等诸多不利因素,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把稳定和发展粮食播种面积,尤其是减少季节性抛荒,增加早稻播种面积,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全面完成今年粮食生产各项任务,实现粮食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就2007年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2007年粮食生产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增加农业投入,稳定、完善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严格保护耕地,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加快科技普及,深化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加大超级稻示范和推广力度,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生产的工作目标是:稳定粮食生产播种面积和产量,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7.0万亩、总产量14.6万吨的考核指标。各镇(街道)要按照粮食安全负责制要求,认真抓好计划落实,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二、认真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
    (一)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落实。为了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化解粮食生产风险,建立较为稳固的贮备粮轮换基地,今年除认真落实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外,适当增加早稻的补贴额度。补贴标准为:对累计种植粮油作物20亩以上的农户,省政府每亩补助10元,市政府每亩配套补贴20元,对种植市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省政府再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市政府每亩配套补贴5元。对早稻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的大户,市政府每亩增加补助10元。
    (二)鼓励粮食生产者“走出去”建立粮食基地。支持市内的企业和种粮大户到产粮区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对到省外承包土地三年以上,自行种植粮食,并将粮食返销本市国有粮食收储部门的各种生产经营主体,凭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粮食购销合同、经营场所租赁用工合同、农业投入品购置凭证等证明,给予年每亩20元粮食直接补贴。
    (三)积极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利于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有利于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提高种粮经济效益,有利于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各地要重视农业社会化级农业服务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调研,促进服务组织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千家万户。要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村级农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去。凡对分散的种粮农户(不包括种粮大户和市级高产示范方)开展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统一管理、统一机耕、统一机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按其在市级辖区内服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市里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开展统一防治服务的组织,按其在市级辖区内服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市里给予每亩10 元的补贴。具体服务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市农业、财政等部门制定。
    三、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一)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公布的2007年主要农作物主导品种名单,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水稻重点推广品种:早稻嘉早253、金早47,籼粳杂交甬优6号,杂交籼稻两优培九,杂交粳稻秀优5号、甬优1号,常规晚粳稻秀水09、嘉991、秀水110,糯稻台糯1号。
    (二)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根据各级要求,针对本市的生产条件,做好各种适用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重点推广超级稻、水稻强化栽培、轻型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全市计划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25万亩,实施单季稻“双百工程”15万亩、水稻强化栽培5万亩、水稻高效直播免耕技术0.9万亩、稻鸭共育技术1.8万亩、经济绿肥4.6万亩、秸秆还田技术2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60万亩次、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25万亩,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2万亩。各镇(街道)应增加技术推广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活动,将潜在生产力转化为农民手中的现实生产力,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实现粮食增效。
    (三)扎实开展粮食示范方高产竞赛活动。示范方建设是展示新技术、新品种的窗口,也是农技人员施展自身本领的舞台。各镇(街道)的技术人员要积极参与到示范方建设中来,将示范方建设过程中摸索出来的高产经验模式化,普遍提高种粮农民的技术水平。组织开展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要求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一个百亩以上示范方,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示范方必须开展统一育秧和统一植保服务。市政府计划安排15万元,用于粮食作物高产示范方、示范田及示范户的奖励,各镇(街道)要同时落实办方经费。要把创办示范方活动与科技入户工程和农技人员联基地、联大户和推行责任农技员活动结合起来,选派技术骨干蹲点指导,在示范方内和村级示范田里开展高产试验和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并做好苗情观察和田间档案记录。要把示范方和示范田的水稻生产水平作为基层农技员岗位考核、续聘和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
    四、保护耕地,培肥地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保护耕地资源。要认真贯彻《土地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每一寸耕地,减少非农建设占用土地,遏止乱征滥用耕地现象,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建立健全耕地征占用补偿制度,确保基本农田 “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
    (二)加快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和灌溉设施,增强农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完成全年的建设任务。镇(街道)农技人员要积极参与到标准农田建设,严把建设质量关,认真组织实施 “沃土工程”,努力提高耕地质量。
    (三)狠抓抛荒,确保完成任务。制止全年性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引导和支持农民坚定不移地调整农业结构;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要把发展粮食生产的重点放在减少抛荒面积和提高粮食单产上,确保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市农业林业局继续建立耕地抛荒举报制度,设立抛荒举报电话(6223089、6223824),强化督促检查。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确保完成全年粮食任务
    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领导,及时分解落实播种面积和产量指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配套措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指导粮食生产。要积极完善并推广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帮助种粮大户落实种粮面积。当前要强化服务,转变工作方式和方法,做好政策备耕、信息备耕、技术备耕、种子备耕、农资备耕,要及时把握粮食生产动态,认真抓好当前春耕备耕及春花作物田间管理工作,打好春粮丰收基础。为今年粮食生产开好局、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