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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发展,提高农产品卫生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今天,农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第194号、199号公告和《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以加强对高毒农药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
农业部在194号公告中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再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新增登记申请;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分装登记;撤销部分高毒农药在部分作物上的登记。
为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尤其是蔬菜、水果、茶叶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业部在199号公告中公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等18种农药,以及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的高毒农药品种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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