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只简单告诉被处罚人处罚什么、处罚多少,而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完整准确地表述案件事实,列举事实认定的主要证据,全面阐述法律适用的理由,详细说明采纳或者不采纳当事人观点的理由。”7月10日下午,我市有行政处罚资格的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汇集一起,探讨如何进一步规范和推行自由裁量权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久前,北京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先生收到我市工商局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这份长达五页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赵先生发现自己先前向工商局的陈述和申辩内容被一一列出,尽管他的申辩理由没有被采纳,但工商局依据法律条文一一作了解释,赵先生对我市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心服口服。他说,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处罚外,更像是在给人说道理。
这是一份被业内人士广为推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是这份决定书讲清了认定事实的事理,讲准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了处罚裁量的情理,是一份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前多数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填写违法主体的名称、处罚依据和处罚内容简简单单几十个字,容易让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从去年7月份开始,我市工商机关在制作行政处罚文书时,围绕证据采用、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内容进行说理解释,做到论法理、讲情理、讲文理。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质疑意见及其证据,都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并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市工商局法制科陈科长与大家交流说。
通过交流学习, 20多个局的法制科长认为,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增加了不少的工作量,但能减轻案件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能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很值得推广。(刘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