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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被通报
来源:温岭日报  发布时间: 2008-07-04
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


  本报讯(通讯员王海云)为保障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果,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于近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了3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及其查处情况。
  新河镇城北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土地与新河镇新河基督教堂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新河镇城北村村民委员会于2006年3月间未经批准擅自将第4生产队土地转让给新河基督教堂用于建设,转让土地面积10153.6平方米(计15.23亩),分两次共收取新河基督教堂支付的土地款59.397万元,现已支付给第4生产队农户47.5176万元。
  新河基督教堂于2006年9月间开始,在已支付给城北村土地款的土地上建教堂。在填土时,市国土资源局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但该教堂拒不停止建设,实际占用土地面积6141.5平方米(计9.212亩),所占用地块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已造成耕地严重毁坏。
  城北村村委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教堂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该案已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箬横镇东方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土地与箬横镇东方基督教堂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箬横镇东方村村民委员会于2004年11月16日未经批准擅自与东方基督教堂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转让土地面积8.23亩,每亩价格3.4万元,计28万元。同年12月1日,基督教堂将土地转让款28万元支付给村委会。
  箬横镇东方基督教堂未经批准擅自在已支付款项的土地上动土建教堂,非法占地面积7287.04平方米(10.93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6036.07平方米(9.054亩),待置换用地区耕地700平方米,所占用的耕地已遭严重毁坏。
  东方村村委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教堂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滨海镇前王村村民委员会破坏耕地案
  滨海镇前王村村民委员会于2007年3月间未经批准擅自将土地承包给张剑荣、张新潮、颜冬春等户进行取土,共收取取土款28.543万元。经测量,共取土面积5454.35平方米(8.18亩),所取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已造成种植条件完全毁坏。
  前王村村委会的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