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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落实。为了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化解粮食生产风险,建立较为稳固的贮备粮轮换基地,今年除认真落实省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外,适当增加早稻的补贴额度。补贴标准为:对累计种植粮油作物20亩以上的农户,省政府每亩补助10元,市政府每亩配套补贴20元,对种植市定水稻主导品种的农户,省政府再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市政府每亩配套补贴5元。对早稻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的大户,市政府每亩增加补助10元。 (二)鼓励粮食生产者“走出去”建立粮食基地。支持市内的企业和种粮大户到产粮区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对到省外承包土地三年以上,自行种植粮食,并将粮食返销本市国有粮食收储部门的各种生产经营主体,凭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粮食购销合同、经营场所租赁用工合同、农业投入品购置凭证等证明,给予年每亩20元粮食直接补贴。 (三)积极培育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健全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利于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有利于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提高种粮经济效益,有利于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困难。各地要重视农业社会化级农业服务组织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策调研,促进服务组织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全面,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千家万户。要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和村级农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中去。凡对分散的种粮农户(不包括种粮大户和市级高产示范方)开展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统一管理、统一机耕、统一机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按其在市级辖区内服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市里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开展统一防治服务的组织,按其在市级辖区内服务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市里给予每亩10 元的补贴。具体服务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市农业、财政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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