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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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理项目 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发
办理机构 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一条
办理范围及条件
所需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2从业人员健康证、3业主身份证和照片2张、4经营场地租赁协议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收费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袁灵光
联系电话 86109706
联系地址 温岭市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传  真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踏勘--许可--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