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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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理项目 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
办理机构 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办理范围及条件
所需材料 1 单位法人证明 2 项目批准文件 3 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4 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协议 5 给市农业林业局的征(占)用林地申请报告 6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 土地利用指标预审意见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临时)15个工作日(长期)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建兵
联系电话 86109707
联系地址 温岭市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传  真
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踏勘 验收--会审核准--同意的由窗口核发征(占)用林地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