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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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理项目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办理机构 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 《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十条
办理范围及条件
所需材料 1 书面申请(内容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 2 林木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3 林木蓄积调查表和采伐作业设计表.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建兵
联系电话 86109707
联系地址 温岭市办证中心农林窗口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传  真
办理程序
受理--踏勘--会审核准--同意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